记叙的人称
1、第一人称
以“我”的口吻或者角度展开记叙,讲述故事。
(1)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,拉近作者与读者的距离,使情境显得更为真实,便于直接抒发内心的情感。
(2)“我”可以作为文章的线索,通过“我”的所见所闻所感来推动情节发展。
(3)以“我”的见闻和感受表现和突出人物形象。
(4)以“我”的见闻和感受突出主旨。
2、第二人称
以“你”为叙事对象展开记叙。
增强文章的抒情性和亲切感,如同面对面交流,亲切自然,便于感情的交流。
3、第三人称
以“第三者”的立场,用叙述他人的口吻,把人物的经历、事情的经过告诉读者。
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,能够比较自由灵活地反映客观内容。
有比较广阔的活动范围。
具有客观性。